第124章 航海条例-《铁血残明之南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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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有船,远洋海船,越大越好,”朱由榔补充道。
“这些东西都要经过股东会批准才能出售,”亨利·戴克斯想了想又道:“我国远洋海船也很紧缺,有《航海条例》制约,股东们很难同意出售的远洋商船。”
“什么是《航海条例》?查理国王这么快就颁布新法律了吗?”
“陛下误会了,《航海条例》是护国公克伦威尔所颁布,现在依然有效。”
亨利·戴克斯接着详细解释了该条法律:凡从亚洲、非洲、美洲运往英国、爱尔兰以及英属领地的货物,必须由英属船只或英属领地船只运送。
也就是说,想运货物回英国,必须自己拥有或租用英国船。否则全部进口货物,连同其全部船具和枪炮一并没收……
据说这条法律相当严格,不少偷摸蒙混进伦敦靠港的船舶被没收,很多富翁因此倾家荡产。
在这种形势下,确实没有多少英国人会卖船。就算有,也很贵。
“哦……”
不能买船让朱由榔有些失望,不过《航海条例》引起他强烈兴趣,盖过了这种失望。
这是通过法律促进本国产业的典型案例。从英国后续的造船业发展来看,确实很有效。
造船业是朱由榔重点关注的行业之一,比研制燧发枪还要重视。清军富有全国,靠陆军一点点平推,一个省一个省收复是很困难的,必须有一支强大的舰队才能以己之长,击彼之短。
单纯从成本考虑,造不如买,买不如租。
从战争角度则刚刚相反。买只能解决一时,一旦发生大规模海战,战舰损伤、损失就不能避免。只有自己能造出又大又好的船,才能不断升级造船和航海技术,称霸一世。
所以想要称霸海洋,造船业一定要自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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