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目标阿尔巴津城-《大明最后一个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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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的时候,在广东大约已经天气惹得可以脱下外套,换上轻薄的单衣。但是,在黑龙江流域的域外国土上,却还是有些冷。

    宁威走在前往沙姆沙汗的城堡路上,身边,是叨叨絮絮的通古斯人昌卡夏。

    常卡夏是个会汉语的,作为一个曾经闯荡过盛京的通古斯人,学会汉语是他赖以为生的技能。也正是靠着能够为组内带来足够的汉人货物,他才得以成为拉夫凯的女婿,从一个普通的猎户走上了逆袭人生的改变。

    “前面再走大概半个时辰我们就能到沙漠沙汗的地盘了。他的城堡建造在半山腰上,就是罗刹人对他们也暂时没有去招惹,他们的地理位置很好,山上有足够多的粮食和水源,还能开辟一些根底。加上复杂的道路,不熟悉的人很容易被数之不尽的陷阱杀死在路上。当然,他一样对阿尔巴津城束手无策。”昌卡夏说。

    汗,是草原部落对于首领的尊称。如果在有清朝皇帝的时代,也许会渐渐少有人胆敢称呼自己的首领为汗。但这是大明,朱慈烺并不喜欢自己身上多一个博格达汗之类的称呼,天可汗美则美矣,却不符合朱慈烺的审美。他对语言的统一有着别样的固执,对朱慈烺而言,宁愿夺花三倍的代价,朱慈烺也希望这些深山里的蛮子学会说皇帝这个汉语词汇,而不是让一万万汉家儿郎去学汗这个外族的词汇。

    也许,短时间上看这并不是一个优异的选项。但当十年百年过后,会有无数人感激朱慈烺的先见之明。

    “沙姆沙有多少人?”宁威在距离还约莫有一刻钟多一些的时候,下令全军停下来歇息。虽然他很清楚这些生女真少有但挑衅中原帝国的野心,但也不排除自己遇上什么乱七八糟的神经病。

    “全寨老小大约有万把人,但不都在接下来我们要去的山寨上。在这处大山寨里的,约莫有个四五千人。”昌卡夏。

    “按照十丁抽一的水平,能够组建的最大规模常备军只有五百人。当然,按照生女真全民皆兵的人来算,约莫一千多有杀伤能力的士兵是可以组织起来的。来,昌卡夏你说说,他们的战斗力怎么样。”宁威说到这里,却是让昌卡夏有些捏了一把汗。

    常卡夏有些担心,宁威这是要打仗的架势么?

    虽然说,这些中国人是有些依仗的本钱。跟随宁威来的都是此前的亲卫队,因为护卫朱慈烺失利的影响,誓言要揪出那个让他们数年荣誉毁于一旦的凶手。能够选出来成为朱慈烺的亲卫队,自然是各方面都出挑。

    不仅战术素养一流,各个能识字,就是外表上粗看下来,也都是身材高挑,面容俊朗。是那等穿上军礼服就能当仪仗队,换上迷彩服就能千里奔袭的多面强兵。

    这样的兵马放出来,顿时便让常卡夏感觉不凡,很有些威慑力。

    只是,人数毕竟太少了呀。

    “这里是属于林中百姓。”昌卡夏缓缓说起来,有些生怕对方不明就里,竟然开始说起古时候的事情,一一说来:“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按照大明的说法,这些人是鄂伦春部,有别于索伦之别部,其族皆散处内兴安岭山中,以捕猎为业,也有说法是叫使鹿部。这些人最是野蛮凶悍,不识礼法,不通文字。只认得拳头,也最会拳头。在这林海里,使其长弓利箭来,就是那些罗刹人也不敢去欺。只能想办法骗他们下山后玩阴的。”

    越是野蛮,越是不好对付。

    这个概念,在东北这个地方特别盛行。

    不同于东南亚那群土人,除了瘴气横行的气候与传言威力很大实际上早已可以忽略的吹针毒箭以外,根本无法阻拦大明殖民大军的进攻。在东北这地方,那些生女真依旧是一个十分有威胁能力的存在。

    就是当年建奴兵源下降,也是将解决办法寄托在带领兵马去抓生女真人。

    鄂伦春人这等渔猎民族,显然是与建州女真一样难缠的对手。

    “昌卡夏,你很担心我们与他们交战。而且,看起来并不相信我们能够胜过他们。”宁威看向昌卡夏。

    “宁威将军……我不是这个意思……在山上,火器不好用。我们处在陌生的地方,又很容易被伏击,实在危险。”

    “那就是觉得,面对敌人,我们只有火器称得上优势?”宁威放缓口气说“你既然投靠了大明,很快也能获得汉家籍贯,就放轻松一些。既然成了我大明儿郎,就是自己人。”

    “我听说过很多女真人打败仗的事情。但我想说,在平原上是一回事,在山地林海里是另一回事。”昌卡夏犹疑了一下,说道。

    “小滑头,还是回避了那一点。但我可以告诉你,火器是体现我们实力的一点,但远不是这一点。实话和你说,我不是战争狂人,并不想用沙姆沙的人头做我的军功章。但考虑这一点,只是为了让他们明白,让他们理解,大明军人的真正战斗力。”说着,不等昌卡夏回复,宁威重新下令:“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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