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李篆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个体型壮硕的男人,几乎是下意识的,他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然后,迷之左眼又傲娇的热了起来。 这尼玛啥情况,他是个人啊,我可不能像原石或者玉坠什么似的把他买回去,老子才不搞基! 不过,这次是李篆误会左眼了,它热起来,只是让李篆觉得自己能多看到些什么,前后对比,这个人身上好像多出来一种气势,就好像……电视剧里说的久经沙场的气势。 很客气的走过去,李篆跟那个人握了握手,他发现这个人的手掌有很多老茧,但是偏偏食指没有,这很奇怪。 “呵呵,哪有那么夸张,就十几个小混混而已。” 男人赞赏的点点头:“我叫雷贲,刚才看你身手挺利落,不知道你叫什么。” “哦,我叫李篆,这是楚小曼,我的……” “他的好朋友兼备胎!” 没等李篆说完,小曼踩着很是奇怪的步伐过来,弄得李篆赶紧过去扶住她,可是她说的这个话差点没让他一口口水噎死。 雷贲闻言也是一愣,随即别有深意的看看李篆:“没想到你还大有来头啊。” 很明显能听出雷贲这句话透着生疏,跟之前主动打招呼的热情相比,简直天地差别,李篆赶紧解释,苦笑说自己全部身家还赶不上楚小曼家里的十分之一。 得,合着还是个穷小子独受公主青睐的狗血剧情? 雷贲满脸怪异,指了指那边的包间:“我就坐在那里面,兄弟要不要过去坐坐?” 李篆摇摇头:“不了,我们在这里吃完饭还要回xxx酒店,来这里只是办点事。” “恩,好,那我们有缘再见。” “恩。” 雷贲带着一个好像是他妻子的女人进了那个包间,李篆和小曼则找了个十分偏僻的角落吃饭:被打的小年轻会带人来是肯定的,但是他们不一定敢在酒吧里随便搜人。 ;d*um☆ 原因很简单,你带人来这里有充分理由,但是你要是挨个搜人,很容易引起众怒,至少要保证人数多过顾客才行,而且还得跟“护场子”的人打好招呼。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