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五章 车祸-《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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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管的坚持之下,办妥了手续的曹云和桑尼最终搭乘了伊本的专机直飞东唐。
下飞机后,桑尼接到了电话,曹云这边也接到了电话。四个小时前,诸葛明和九尾乘坐的汽车遭遇车祸。
这两人和曹云、桑尼不沾亲带故,出车祸就车祸,毕竟每年死于车祸的人很多。打电话给曹云的是司马落,用了很少用的词:“求助。”
肇事司机名叫赵时,是一名文化水平很低的建筑工人,肇事车辆是工地皮卡。
赵时工作的公司叫冥王星集团,是一家规模中等的建筑企业,在东唐内小有名气。其老板叫王星。二十天前,王星的儿子在酒吧争风吃醋,用碎酒瓶刺伤一人,造成其失血过多死亡。
第二天,在律师的陪同下,王星的儿子王若向警方自首。
十天前,检方对王若提出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嫌疑犯律师认为,王若犯的是故意伤人致人死亡罪。
前天上午开审,诸葛明提出了多项证据表明,王若存在故意杀人的举动。其在证词中对作案过程进行隐瞒,乃至撒谎。故而不认同王若具备自首情节。
陪审团认为杀人罪成立,法官在今天上午开庭,判处王诺终身监禁。辩方当庭表示上诉。
离开法院后,诸葛明偶遇刚下庭的九尾,九尾搭乘顺风车回检察院。在检察院附近遭遇车祸。
赵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其车辆速度超过八十,撞击在诸葛明汽车车辆侧面。目前九尾和诸葛明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抢救。短时间内是肯定无法出庭。检察长第一时间找到司马落,要求其接手王若案的二审工作。
此案一发,影响巨大,警局局长刘浩接到了国家警察厅老大的电话。刘浩责令一课调查这起交通肇事案。赵时被审时,说自己把油门当成刹车,才导致交通事故。回答警方问题滴水不露。风雪联系桑尼,告知案情。
一边是指控,一边是查案,曹云和桑尼在机场告别,各自乘坐出租车前往目的地。
……
司马落见到曹云,如见到救星,拉了曹云手,亲切的问候:“最近玩的开心吗?好不好玩啊?”
曹云手拿行李:“时差还没倒过来。”
司马落忙按行李,顺势进入正题。本案两点要素存在争议。第一点,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第二点,王若是否自首。
要说王若,必须说他的爸爸王星。王星不是一般人,曾经是东黑的干部,因其崇尚暴力被东黑开除。其四十岁之前,有一半时间在坐牢。王星在狱中救过的狱友是一名富二代,四十岁王星出狱后,富二代邀王星共同创业。
王星知耻后勇,五年后成立了自己的冥王星集团。也就是这时候,王若诞生。今年王若二十岁,王星已经六十五岁。王若是王星唯一的孩子。
曹云喝着可乐,看资料,看一审的庭审记录。
诸葛明采取了钓鱼方式,先让王若演示砸酒瓶,用酒瓶捅人的一幕。接着揭穿王若在撒谎,因为王若这个动作不符合某好事人手机拍摄下的视频。
根据视频和证词,王若和一妹子喝酒,被迟到的妹子的男朋友盖了两巴掌。王若狼狈到一边,周边酒客对其指点嘲笑。王若恶从胆边生。视频中王诺弯腰用隐秘动作敲坏啤酒瓶,将破碎啤酒瓶藏于身后,行走八米到达死者身边,而后偷袭捅到死者后颈处。
虽然过程短,但已经具备蓄谋的时间。
曹云道:“这没有问题。”视频为证,一审已经说的很清楚。
司马落道:“这没有问题,有问题是自首和非自首。”
王若客观上存在自首情节,但诸葛明认为其证词造假,进而否认其自首。关键点就是的王诺杀人过程。
司马落道:“辩方有一位证人原本要出席庭审,但是因为和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所以没有出庭。他是案发当时的酒保,只有他知道王若当天喝了多少酒。如果他证明王若当天喝了一定的酒,那么王诺就可能被认定为记忆模糊。因此证词上出现错误,是可以被司法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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