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过去的-《穿进狗血文弱受成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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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发现了一件事。

    寅哥好像听不得这种话。

    更衣室里灯火明耀,顾寅一折,关上了门,颀长挺拔的身行暂时离开了视线。

    顾寅平常里总喜欢温和待人,不高兴了会锋芒毕露,但就是这样的人,一句“喜欢”就能让他变得通红。

    这还没做什么更过分的呢...

    比起顾寅纯粹的好,谢奚想要的更多。

    谢奚所有的薄情寡淡都被顾寅一手养贪了,顾寅每给他一个甜头,都在增添他多一分的妄想。

    想要那天晚上一样,看着顾寅在他手里失神,看他明艳的眼睛浮上一层润泽水汽,瞳孔也会稍稍放大,耳垂会一点点变红,还要白皙细腻的脖颈,最想念白瓷上跳动的音符点墨小痣...

    得寸,还想进尺。

    想拥抱,想亲吻,想滚在一起殷红滚烫,一起融化。

    想把糟糕的过去解决,想把最好的自己全部都给顾寅。

    手机在口袋里嗡嗡震动。

    按下接听,手机对面传来已经熟悉的烟嗓:“谢奚,那个人在南江了。”

    谢奚淡淡嗯了一声:“苏楠,你在南江吗?”

    “你怎么叫我名字了...”苏楠一愣,嘴里的烟差点都掉了,回答说:“我在。”

    谢奚:“我们见一面,计划我答应了。”

    苏楠声音压低:“你...确定吗?”

    谢奚敛目:“不想浪费更多的时间。”

    挂了电话,眼睫下掩着丝丝的暗光,谢奚推门,走进了更衣室。

    ——

    谢奚换好衣服出来时,顾寅人已经在外面了。

    墨蓝近黑的昂贵定制西装,埃及白棉的衬衫,顾寅骨节分明的手指刚从领带上放下,听到动静,侧首望过去,看到了他家新鲜热乎出炉的小白兔。

    于是眉宇舒展,脸上绽出笑意,西装笔挺的端庄英朗又被温润所替代了。

    顾寅为谢奚挑选的米白色。

    这是一种比洁白要柔和的颜色,最衬他家白兔,精致漂亮有余,又不会过于冷洁少了人间味道。

    松杉挺拔生长,但顾寅不想让他独处于孤寒高地。

    拿过柜台经理手中的一条竖纹领带,顾寅向谢奚走去,亲手帮他系好。

    谢奚本身介于青涩和成熟之间,如今穿上这么一套得体的正装,那股子青涩倏然都敛去了。

    他本就长得极其好看,身材更是非常好,还没说一句话,已经吸引了店内所有人的眼球。

    柜台经理双目极亮,笑着说:“顾先生的眼光真好。”

    顾寅笑了笑,对柜台经理说:“挺合身,后面几套都按这个尺码来。”

    柜台经理当然是高兴地应下。

    顾寅把自家兔子从头看到底,很是满意:“回家,明天去发布会。”

    “寅哥,”谢奚说:“我需要一点时间,我要去见一个人。”

    顾寅:“现在?见谁?”

    谢奚:“我父亲的一个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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