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滇东往事-《迷案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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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杨队,能给我几张女孩的照片吗?”鎏龙县警方传到林城的照片,放在姜华办公室,方婕没带在身上。

    “可以。”杨队打了个电话,很快有人把打印好的照片送了过来。

    “杨队,这名女孩每天行乞的地点都不固定,据你们了解,她大概在哪些地方出现行乞呢?”

    “呃,行乞地点我们都作了登记。”杨队从他准备的那叠材料里抽出一页纸。

    方婕仔细看了一遍,纸上的地名她并不熟悉,但是其中一处地点她刚经过——火车站站前商业街口。

    “感谢二位警官配合!耽误你们时间了!”方婕谢过杨队和马警官,何子明又把处理莫泰仁故意伤人案的警察找了过来。

    办案的丰警官和彭警官,带来了当年故意伤人案的卷宗。

    警方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晚上八点二十接到报案,有人在福兴宾馆门前施暴攻击路人。110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群众已经控制住了施暴者——莫泰仁。被袭击的路人,当时已经昏迷。接警警员立即将伤者就近送到城关镇卫生所,经值班医生诊断,伤者左腿膝关节因外力导致骨折。

    有目击者亲眼看见伤者倒地后,被莫泰仁奋力跳跃踩踏其双脚膝部。情绪似乎有些失控,全然不顾围观群众的劝阻对昏迷伤者施暴。

    “两位警官,这份讯问笔录没有供词?”方婕虽然早就知道莫泰仁当时没有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没想到讯问笔录竟没有一句供词。

    “莫泰仁从被警方控制一直到入狱,没有说过一个字!我们是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词,确定了嫌犯故意伤人的罪行,才决定零口供办案。当时,局里请专家对莫泰仁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认为莫泰仁是在神志清楚意识清晰的状态下施暴攻击路人。所以提请法院,对莫泰仁进行严肃处理,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丰警官理出一份精神评估报告。

    方婕看了一遍,莫泰仁在施暴过程中,只针对伤者进行暴力攻击,对上前劝阻的群众却多次避让。显然,他的攻击目标明确,头脑十分清醒,并未伤及他人。

    令方婕感到无奈的是,多位目击证人目睹莫泰仁施暴攻击伤者,却没有一位证人,能说清这场暴力事件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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