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于尘埃处》


    第(3/3)页

    何珊常在家里讽她跟个蜜蜂似的,成天嗡嗡嗡嗡招摇过市,又嘱咐林阅说,你可别跟那个陈麓川玩,一个男孩儿生这么唇红齿白,长大了肯定跟他妈一样,是个招蜂引蝶的个性。

    林阅小时候还算乖顺,对何珊言听计从,从小就将陈麓川划作了“阶级敌人”,直到那日巷子里,陈麓川为救她引走了狼狗。

    林阅那时吓得腿软了,听狗吠远去,从树上下来之后就直奔回家。

    然而心里惶惶不定,写作业时都竖起一只耳朵留神着底下动静。

    不知过了多久,她便听见底下门开了,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夹杂着冯蓉焦急的哭声。

    过了一阵,何珊回家了,做饭时,讲笑话似的对林立明说道,冯蓉儿子被狗咬了,据说咬得狠,那小腿都快给咬断了。

    林阅听得心里一颤,铅笔尖在纸上一杵,折了。

    自那之后,她便对何珊生出几分抵触之情。

    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仅仅因为私怨,就能对别人的苦痛无动于衷,甚至加以恶毒的嘲讽。

    后来上学放学,总能见到陈麓川,被他父亲背着,小腿上缠着一圈纱布。

    那纱布白得晃眼,似要一直刺到她心底里去。

    那之后,林阅开始观察陈麓川。

    久了发现,他本人和何珊口中所说的顽劣不堪的小混蛋全不是一个样。

    他胆大仗义,能将一帮跟他一般大的淘气孩子领导得服服帖帖。

    林阅每次放学时,常能见到他跟一帮朋友呼啸而过,飞快占领了家属区内那破烂的篮球场。

    那时已到夏天,能看见他露出的小腿上,碗口大的一个疤。

    林阅渐渐觉得,陈麓川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特别的,因为那个疤,或者因为别的什么。

    高中开学那天,林阅报完名,下楼时忽与三人迎面撞上,中间那人白衣长裤,正侧头与人聊天。

    三年不见,他如同竹节一般抽长,整个人挺拔俊秀,脸上尚带着一点儿少年独有的青竹般的蓬勃和稚气。

    那个瞬间,林阅听见自己心里猛烈地跳了两下。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