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凄惨的灾星(3)-《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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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送来的锦旗还挂在小小的,略有些黑的客厅里。
二妮的祖母,那位以粗鲁闻名的老太太,笑得跟一朵花似的,和蔼可亲地和几个乡亲高声谈话。
“哪有,我们家二妮平日里就是个棒槌,可心够好,往日出门看见道边的野狗野猫,都省下自己的口粮去喂一喂……”
红尘充耳不闻,借着灯光翻看课本,她来过一次这样的时代,但那一次远远觉得不够,应该说,学无止境,时间永远都不会够用。
而且宋二妮虚岁十八,她是小生日,要虚两岁,实际上周岁才十六而已,正是读书的年纪,她也应该去读书。
虽然她的执念好像很简单,什么都没有,但红尘两世为人,又怎么能不了解人心?解读过二妮的记忆,她立时就明白,二妮想要的其实很多,她想让父母骄傲,不想让爹娘一直把她当一个灾星,想让他们以后提起女儿,不只是只会想起自己聪明机灵可爱的小女儿,她想成就一番事业,有一个好家庭,让所有人都羡慕她。
她的这些想法,也许连想都不敢深想,可是确实存在。
也是这两个晚上认真地去品味,红尘才品味出这些五味杂陈的小心思。
一开始她还当宋二妮肯定很恨她的父母亲人,毕竟父母多年来不说苛待,但总有些冷漠,尤其是和妹妹比,两人的待遇天差地别,后来还生那种在她最凄惨的时候,把她赶出家门的事,几乎只差一点儿,红尘就想找个机会脱离这个家庭,直接对宋二妮的父母奶奶视而不见……要真这么做了,宋二妮一定会气不平,总归不完美。
这一次和上一次附身的对象不同,上一次的原主已经死去,这一次她还活着,红尘就不能真一门心思地按照自己的心意来过人家的生活。
宋二妮的人生,还是要以她的意志来决定。
……说起来,她还得谢谢洛伟,有空熬点儿好汤水给人家,补一补气血,自己少了许多麻烦,也算多亏了那位。
那一天一切结束。
警察难得很及时的出现,干脆利落地抓到了几个毒贩,‘救了’无辜的群众……
红尘身上披上毛毯,手里握着一杯热咖啡,没有上救护车,连录口供都给省了。
估计警方也不想给她省掉,但是显然那位重伤的卧底身份不算低,很能说得上话,又有点儿怕她,只使了一个眼色,可怜的卧底洛伟先生就在心中琢磨出各种不同味道,请求自家头儿别麻烦人家小姑娘。
至于那几个受了刺激,略有点儿疯的毒贩,也没人当回事儿,谁知道是不是吸了毒,洛伟到是欲言又止,心里各种痒痒,可也真没想给救命恩人添麻烦,反而不顾头上的伤,主动陪红尘坐了好一会儿,直到大桥东村的村支书接到通知过来接人为止。
临走之前,红尘扭头看洛伟那张充满疑问的脸,还是很好心地解释了几句:“我不会魔法,只是稍稍引导了那几个毒贩一下,观音庙附近有一些猎户设的陷阱,平日里打猎用的,不多,但我们很幸运,正好被那人给踩了。别说现在不允许猎杀野生动物,我们村子附近也没什么保护动物,村子里的猎人们祖祖辈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总不能说不让人家打就不让吧。”
洛伟鼓着脸没在多说什么,下一刻他就让他们头儿给拎到救护车上直接进了医院。
说起来,红尘很喜欢洛伟那个上司,好像是刑警大队的大队长,呃,这话可不能告诉林旭。
那人有点儿不修边幅,可是长得好,剑眉鹰目,即便只穿着脏兮兮的棉服,头也不打理,还有一点儿胡渣,还是充满了魅力,尤其是他身上的气很正,表面上嘻嘻哈哈的也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
可惜,没来得及问名字,以后也许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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